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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10-23

芬蘭兒童藝術(一):陪兩歲孩子看電影 Baby Kino

戲院可以容許觀眾大笑,但有甚麼戲院可以容許觀眾大叫和哭呢?

我和老公結婚前常常去看電影的,但自從葉閃出生以後,看電影成為了我們非常難得的娛樂,因為我們不可能帶著兒子葉閃去看電影,每次均要找人照顧葉閃才可踏進戲院。後來葉閃慢慢長大,我也很想與他分享電影的樂趣,可是它只有兩歲,當然進不了電影院,也未必適合看那些電影。然而,上個周末我們去了看電影,葉閃才是主角,我們只是陪同他的照顧者--這是 Baby Kino,那是為了 0-3 歲而設的電影。

「0 歲也可以看電影?」雖然我自己也是從事藝術教育,但出發前我心裡的確有這個疑問。來到 Baby Kino,當我見到不少父母帶著一大一小的孩子,大的是 2-3 歲,小的是 0-1 歲,我便明白這個「0-3歲」的意思:0-3 歲的認知差異不算太大,他們可一同參與活動,這也方便育有兩個孩子的家長照顧他們,而場內的家長也明白 0-3 歲的小孩仍會隨時大叫、大笑和大哭,所以即使小孩突然發出很大的叫聲,大家也會互相遷就和體諒。

Baby Kino 在 Annantalo 內的 Studio Anna 內舉行。Annantalo 是一種類似社區中心的文化場所,"talo" 是「大樓」的意思,Annantalo 是附屬於 City of Helsinki Cultural Office 的其中一座大樓,而它也較多針對兒童的藝術教育活動。芬蘭的社區中心會為 3 歲以下的幼童舉辦文藝活動,例如最常見的是說故事,又或是戲劇、音樂、皮影戲等,可見芬蘭會視幼童也是「個體」,為他們提供合適的活動。3 歲以下的幼童最大特徵是他們「停不了」,一是手腳停不了會走來走去,或是口停不了會不斷說話,可集中專注的時間也較短;但這不代表他們無法參與活動,只要活動的內容及長度合適,參與活動也是他們學習社交的機會之一;而我們這些抱住嬰兒或帶住幼童的家長,也可與孩子有多個機會接觸文化藝術。芬蘭政府很鼓勵父母在家照顧 3 歲以下的小孩,設有「居家育兒津貼」,現金資助那些沒有送小孩到 day care centre、選擇自己照顧小孩的父母,而這類以 0-3 歲小孩為對象的文藝活動,也是支援這些選擇居家育兒的父母。

說回 Baby Kino,Studio Anna 當然不是一間擁有幾百個豪華座位、16:9 大熒幕的電影院吧。它只是一間約 500 平方呎的黑房,地上放滿軟墊,以一個普通的熒幕與 projector 播放動畫電影,還有光線微弱的座地燈,以免房間太黑令小孩失去安全感。但別少看這間設施簡單的房間,房內坐滿了三十多個 0-5 歲小孩,有些家長更與小孩一同趟在軟墊上觀看動畫,又在他們耳邊描述內容。那些動畫的對白甚少,主要以輕鬆的音樂作配樂;故事大多是幽默有趣的簡單情節,例如圖中那隻小狗好想往一個小島,但被島上的動物拒絕,用不同的方法把小狗趕走。每段動畫也只是 5-10 分鐘,很適合這個年紀的幼童的專注力。最重要的是那個輕鬆的氣氛,沒有固定座位的限制,小孩喜歡坐便坐,喜歡趟著便趟著,喜歡笑便笑,喜歡聊天便聊天,有些媽媽也在房內餵母乳;葉閃最初時還不太專注,在那邊坐幾分鐘又爬過另一邊,坐幾分鐘後又爬往另一邊,也沒有人阻止。而大部分大小觀眾也是專注的望住熒幕,期待主角下一秒會怎樣。葉閃當然也看得很開心吧。


Baby Kino (Annantalo, Helsinki, 2012)

曾經在某些吹水會上,有人問西九要建怎樣的設施推行藝術教育,也建議過興建兒童劇院或針對兒童的文化設施。身為一子之母的我既是半個用家,我當然是舉腳非常贊成。不過即使西九現在沒有兒童劇院,或至少香港暫時仍未有兒童劇場,大家仍可善用現有的文化設施,設計針對不同年齡層的兒童的藝術活動。硬件是「死」的,但創意是「生」的,重要的是有否看到兒童的需要。就算一間小黑房,也可變成電影院吧。




2012-04-20

培訓啊培訓

有次參與藝發局藝術人才培育計劃的檢討會,各藝團代表都說藝發局給的八千元月薪少得可憐;根本就是以『實習』為名給最低工資。會上有人提出一個很重要的問題,藝圈的流動階梯太少了,很多人做了好幾年,待遇沒改善,也因現實需要而自然離開藝圈;現在說好了的培訓,他朝也不過會流失。可是這點沒有人再深究,藝發局繼續推出針對未入行的『培育新晉』,西九就力谷高層的『領袖培訓』,對其他已入行的人繼續用爭餅仔、自己顧自己的方式由他算。

2012-04-07

我家樓下有個大戲棚


因為「西九熱」的關係,早前我也很好奇那個《西九大戲棚》,可是錯過了。這星期青衣街坊組織為慶祝真君大帝寶誕而搭了一個大戲棚,還邀請鳴芝聲劇團一連上演十套粵劇;我為了一嘗「戲棚」,昨晚豬扒家晚飯後就去了湊熱鬧,看了半套《帝女花》。

第一次到這種大戲棚及從未看過粵劇的我,一踏上戲棚就非常喜歡。戲棚給人的感覺非常簡單,只用木柱和長竹製造,但原來內裡是微微向舞台方向傾斜的,後面的觀眾席也可清楚見到舞台上演的戲。戲棚屬半開放式,觀眾完全可以望到戲棚外的情況,沒有所謂的隔音設施,但聲音也很集中,不會受戲棚外的車聲或人聲所影響,也很通風。更重要的是,我們這些沒有買票的人也可站在戲棚外圍看戲,這種「開放」也是惠及沒有能力支付票價的普羅大眾,也給我們這些八卦的小巿民多了機會認識粵劇。

這裡不是西九,這裡的設施全都很簡陋,但這裡的大戲棚很有氣氛,我看到那些無論是戲棚內坐著的觀眾,或是站在戲棚外的站著的觀眾,也是看得非常投入。而全晚我覺得最最最重要的,不是戲棚,也不是舞台上的粵劇明星,而是戲棚的環境及位置。戲棚外有很多小攤檔,賣小食的、賣玩具的、拜真君的等等,還有一些閒置的空地,沒有麻煩的保安和規矩。小孩在戲棚外買小食後在空地上遊玩,大人可以入去戲棚看戲。戲棚地點也在屋村之內,很多人也是晚飯後來的。看戲也好,拜神也好,買宵夜也好,散步也好,好奇也好,總之一家大細也可以來參與,管他甚麼藝術不藝術吧。

青衣街坊大戲棚

2012-03-14

《藝術與公共政策》:我做的是甚麼?




在這個藝術圈子一段日子,在不同場合都聽到有人說「香港要有文化局」「香港要有文化政策」,連我自己對此也深信不疑。

但啷啷上口的事不代表常識,到底「藝術」與「政策」的關係是甚麼?古今中外何時開始出現「藝術政策」這一回事?--最近我讀 John Pick 寫的《藝術與公共政策:從古希臘到現今政府的「藝術政策」之探討》(江靜玲譯,台灣桂冠圖書出版),填補了我那空白的腦袋,增加了對「藝術政策」的基本知識。

這書很薄,只有約一百五十頁,以不同時空的「藝術」在社會所擔當的角色及情況,探討所謂「藝術政策」的整體觀念。這書分三部分,包括「過去」「現在」與「未來」;一如書名,「過去」由古希臘的文化藝術開始說起,然後細數英國近代有關的發展。

在古希臘時代既沒有獨立的藝術政策,也沒有劃定甚麼才算是「藝術」。反之,「藝術」是人民生活及公民參與的一部分:公民責任不單指資助藝術,參與藝術也是責任。藝術家也不是為了吸引遊客,藝術家的重要性是來自他們對事情的看法,無論是啟發與批評。「藝術家以往是政治辯論的核心,不受排斥。」(p.6) 作者認為,古代文明國能成為超級文明的重要原因是民眾可以開放地辯論,無論是政府或藝術家的聲音也得到重視。

現代的我們一談藝術政策時特別關心藝術資助,但作者提醒我們,藝術原本是在自由巿場裡的一部分,十七世紀末期主要支持藝術的更是中產階級,而不再倚賴國家或教會。那到底甚麼時候藝術成為「人民生活」以外的小眾事情呢?作者提到新工業革命之後,大量英國人由農村轉到工業城鎮裡工作,在工廠裡工作令生活時間被分割為「工作」與「閒暇」的概念,因而摒棄傳統農村娛樂 (即英倫文化),變成由政府來提供的藝術「供應」取代直接的藝術享樂。同時,十九世紀時政府政策所設立的條例及規範,藝術活動要在已領牌照的場地才可進行,也令「藝術」變成少數人的活動,而能夠演出的藝術也被認為是「優質」的,參與的人都代表「有品味」。

以至近代討論的「藝術政策」,作者都擔心那不過一種官僚的擴張,而非實際對藝術有實際益處。作者引述多份英國的藝術政策文件及討論,批評若果藝術政策大多只關注藝術能否滿足某種需要 (如「吸引觀光」、「製造就業機會」),那不過是在藝術裡延續官僚文化。「真正的藝術政策所留心的是藝術的持續存在,而非政策的目的與影響,藝術政策的重心是合宜地回答在古希臘時代便認定的重要問題:政府如何運行,方能提供人民最好的生活空間?」(p.146)

一邊讀此書,一邊不斷反思自己過去五年的工作,因為我的工作崗位正是藝術行政。作者在第六章曾分析美國由1974年至1983年的藝術支出分布,發現藝人薪酬佔的比例反跌 9%, 而行政人員及技術人員則分別升 38% 及 30%;作者認為藝術受資助或可增加藝團收入,但同時藝團要花更多的資源聘請行政人員處理文件、及技術人員處理音響等事宜,從而才可令該團體達至被官方要求的水平。這不禁反問自己一句:究竟我的存在/我的工作是做甚麼?我是令到藝術更官僚,或是我是在官僚遊戲中開拓藝術的空間?

當然這種反思實在太複雜,我也要時間梳理。但我可以肯定的是,我相信每一個在藝術行政位置的人都知道部分工作是「為交代的循例動作」,一方面我們要找空間自訂遊戲規則,或是在不玩遊戲規則下找生存空間,另一方面如何花最少的資源在這些「循例動作」,勿為行政而行政。

另一個我再想探索的是,如果香港要有文化政策/文化局,哪可能會是甚麼?我們現在面對的是甚麼?在這一行還是新丁的我,真希望有更多熱心人搞研討會也好、讀書會也好,既集思廣益,也結集更多有心人反思自己的位置,促進香港在藝術政策方面的討論和發展;而不只是停留在開班教藝術推廣/寫計劃書這些技巧。

伸延閱讀:特首選戰白熱化 燒着文化界

(這書很短,但我拖拉了很久才讀完,也拖拉很久才寫這篇筆記,如果我有誤讀/誤寫書中內容,請告知。如對此書有興趣,不妨自行到香港公共圖書館借閱。)

2011-10-12

當真實與虛構遇上了

(這不是劇評)

「耶穌愛你!我地黎派飯架...」演員從右邊推著一架放滿「耶穌愛你」的飯盒的手推車,停在作佈景板的流動車前面,扮演教會人員在街上派飯的場面。

這是某慈善團體重現本地貧窮家庭或露宿者生活實況的街頭劇,演出的地點在中環遮打花園。我們正在公園的中心,公園四周全是地產、銀行和政府的建築物,然而公園的外圍(一排排的矮樹)猶如隔絶了官商與我們,令這些聲音無法傳到去那些香港的政策制定者及大財團裡去。

街頭劇演出時天公不造美,突然下起雨來。原本平日下午三點的中環已不多人經過這花園,現在橫風橫雨更令途人急步離開;除了我們這幾位專誠來看演出的人,以及該慈善團體專誠邀約的議員之外,演出開始時還未有路人停下來觀看演出。

終於有第一位路過的觀眾了,那是一位拿著白布袋、穿著普通、滿頭白髮的婆婆。她似乎路過這裡,又不趕著往下一站,望到那個派飯的場面,放下腳步,好奇我們在這裡的行動,然後停下駐足觀看。打量了十數秒後,她看到有十多人坐在那些預留給觀眾坐下的椅子後,也慢慢走過去坐在椅子上,觀看演員在流動車前的講話(演出)。

她是除特邀人員以外的第一個駐足觀看的觀眾,於是我暗暗在旁觀察她,好奇一個外來人看此劇的反應。只是,她坐了大約一分鐘就站起來準備離開。當我以為她對演出不感興趣之際,看到她問她身旁的觀眾(那人正是我同事)「這裡是不是派飯?」,我同事說不是,她就轉身打算離開了。這個時候,演員還拿著一個飯盒,訴說著一個要等派飯的基層人士的心聲。

那一刻,真實與虛構遇上了。真實希望收到派飯的婆婆走入這個演出場所內(儘管只是街頭劇,但我們也有預設的演區與觀眾席),而前面正是模仿這真實的一個虛構人物在講話,他們的距離不足十米。真實的婆婆沒有講話,知道「那只是做戲」就轉身走了。嗯,我們的行為對她而言只是做場戲,而她也不好奇我們的戲與她的實況有否關連,又或覺得尷尬唯有離開?

我那刻很想走上前向那婆婆問好。要是我手上有一個飯盒的話,我必然親手遞上送她一個;但是,我當然沒有飯盒吧。我望著她離開的身影,那時演員繼續扮演基層人士述說貧窮現況,我真的好想指著那婆婆、向著演區大叫「現在就有人需要這個飯盒!」

當然,我沒有這樣。我一切反覆又難以言喻的情感都被抑壓著。我沒有懷疑這個街頭劇的製作團隊、以至整個慈善團體倡議經濟公義、推動改善本地貧窮現況的熱心;只是,這一個場景好像諷刺著我們這班藝術圈子,當我們想用藝術作為媒界去推動世界作出改變時,而真實的現況來臨到我們這裡時我們卻無法/不懂行動。

街頭劇繼續上演。穿著西裝的中環白領還是經過就算,遊客也只是望兩眼,而本地人更加不太在意;只是間中有人停下來觀看數分鐘,然後又「路過」了。

到底,我們做藝術是做甚麼呢?我們做這些劇是為了給誰人看呢?--這些問題,一直在我的腦海徘徊,而我也不知道可以做甚麼。

2011-09-01

我遇上一位巴勒斯坦的朋友


「有一天,當你如常返屋企,點知一開門就發現有一個人坐o係你張梳化,食緊你的薯片, 睇緊你既電視;但你完全唔識呢個人。佢突然企起身,驚訝問你 "你係邊個?點解有我屋企鎖匙?" 你覺得好奇怪,你又問佢 "你係邊個?點解你可以入黎我屋企?" 然後你們二人不斷說這個是自己的家。你會怎樣做?」

某次我參加「以巴衝突」參與式戲劇工作坊時,主持人說了這一個故事,來述說以巴的關係。

那時我才明白,原來電視上一直看到的「以巴衝突」,他們爭拗不休的到底是怎樣的一回事。因著歷史的各種原因,以色列人 (猶太人) 和巴勒斯坦人 (阿拉伯人) 都認為「那個地方」是他們自己自古以來的家(國);所以為著「正義」,要不惜一切奪回這個「家」。

那次工作坊令無知的我對「以巴衝突」產生不少深切的感受,回家後來我再 google map 一下這個「巴」是一個怎樣的地方。然而,我在地圖上,卻找不到巴勒斯坦這個「國家」。於是,我又 click 入偉大的 wiki,粗略地明白為何它不會在地圖上出現,也認識到這個國家與以色列之間的衝突。

只是,我一如善忘的香港人,幾天後就記不起了。

直至最近,工作上遇上一位來自巴勒斯坦的劇場朋友 Edward,我才真的算得上對巴勒斯坦稍為認識。

Edward 是一位積極推動論壇劇場的朋友,我們聚面,當然少不免說起戲劇教育的事,包括上述提及那次「以巴衝突」工作坊的事。那次工作坊是以戲劇教育的手法,以一個故事/文本 (pretext) 創作戲劇情境,然後參加者(即我們)參與劇場,感受「衝突」是怎樣的一回事之外,還要扮演角色為主角作出抉擇。

當我們告訴 Edward,那故事的主角是一位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所生的男孩(即混血兒),Edward 即時大叫「無可能」(他的表情還幾乎要說我們 Ridiculous!),他斬釘截鐵說一句「We are not family!」他立場堅定地反對我們這個可能性時,我突然意識到身在香港的我們對地球另一方的世界是幾無知。同時,當我發現香港做了一個巴勒斯坦人認為「不可能」的前設時,令我非常警惕自己:到底做藝術的人,有多深入了解這個議題?因為,一個人的演出,正正影響著幾十人的觀點。

Edward 也分享他們的演出 48 minutes for Palestine。那演出與上述那工作坊主持人說的故事相若,也是以「家」比喻那個「地區」。然而不同的是,那演出是明確是站在巴勒斯坦的角度出發,一位穿著西裝的男演員(象徵西方)突然走入一位女演員(象徵巴勒斯坦)的家,當中發生不少肢體上的衝突,整整 48 分鐘的演出就是表現這種衝突,最後男演員成功霸佔了那個家。

Edward 引述演後的座談環節上,他問觀眾如何解決。有觀眾實在太生氣,不禁直言要殺死那男人。Edward 回應那觀眾「那你豈不是變成恐怖分子?」就是藉著這些演出及座談,Edward 希望大眾可以討論巴勒斯坦所面對的問題。

我身旁的朋友 G 不禁直言:「你們以這種形式述說歷史,會否更加深兩國之間的仇恨?」Edward 沒有正面回應,只是重覆他們希望以劇場引起討論,希望解決問題。

但是,真的可以解決問題嗎?我看完 48 minutes for Palestine 之後,也只是像 G 所說,走入巴勒斯坦的角度,同情巴勒斯坦的處境;但是,「如何解決問題」這種好像由理性層面的事,我卻甚麼也想不起來。

當 Edward 說以前他們出產的橙會有 Palestine 一字,而現在被刪去 Palestine。除了無奈,還可以怎樣?我們只有苦笑置之。

事後,較熟悉以巴衝突的朋友 G 私下對我說,其實 Edward 所表達的感受或觀點,以色列人也是這樣認為對方侵佔自己的家的。我當下很 shock,因為無知的我那刻根本無法梳理那段複雜的歷史,只有順著藝術家說甚麼走的。

當我們說「作者已死」,觀眾會再閱讀作品的時候,有幾多人好像我一樣,根本沒有足夠的「常識」、帶點批判性思維去理解作品呢?即使我們常說藝術擁有開放性,容讓觀眾主動表達意見。然而做藝術不是沒有 agenda 的,所有作者都有自已強烈的想法,當我們帶有前設去創作的時候,其實作者會否有足夠的敏感度、小心翼翼去處理自己在 shape 觀眾的看法呢?

愈發現自己的無知,愈發現這世界的複雜,我更有種窒息的感覺,也搞不清人/藝術是應該要怎樣走。



2011-06-08

Art Venue Bloom does not mean Art Bloom...

上星期去了 HKAAA 的 2011 Cultural Leadership Summit "Arts Spaces - That Work and Why",大家都急不及待的問我那會議如何。其實這會議最初吸引我的是講 Arts Spaces,可能我自己也抱著半個遊客心態,好想了解各個著名的 Art Spaces 是如何的。

Anyway,整個會議之中有一位嘉賓的講話是最有啟發性及有意思的,那是 Jazz at Lincoln Centre 的 CEO -- Adrian Ellis。他提到近十年世界各地都推動文化創意產業,興建大量文化場地,但是,他一句 "Art Venue Bloom does not mean Art Bloom." 簡直是給在場各人(包括主辦單位)好好的提醒,因為半個會議都是討論文化場地的硬件,但要知道就算香港有 Venue Partnership Scheme 也不代表為藝團帶來甚麼大的幫助。

會議當中邀請了著名的建築師 Patrik Schumacher (ZahaHadid Architects 的 Partner),分享了很多他對建築的看法,而廣州大劇院正是由他設計。Well,今天巧合地讀了一篇與廣州大劇院有關的文章,提及廣州大劇院的確外形一流,內裡卻無法推動藝術發展,再一次提醒我們 "Art Venue Bloom does not mean Art Bloom."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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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州大劇院的尷尬

[ 原文:信報財經新聞 2011-06-02 撰文/米亞 ]

舞台上一張特大蜘蛛網出現了,逼真的大蜘蛛趴在網上,觀眾被這奇異的「蜘蛛精」吸引了;豬八戒背媳婦的橋段也增加了高難度表演,豬八戒踩着鋼絲背媳婦,驚險又滑稽。這是上周末在廣州大劇院上演的雜技劇《西遊記》的片段。大劇院上演雜技?你或許以為是聽錯了。但據說,接連兩晚的雜技劇《西遊記》還頗受歡迎,準備加演一場,不知是否因為兒童節近了。

一位朋友去看了5 月28 日晚的雜技劇《西遊記》,回來後,興致勃勃地告訴我,大劇院華麗現代,周圍的夜景更是美麗迷人,她拍了不少照片。當我問她演出如何時,她說, 「還可以吧!主要是在大劇院裏看,覺得很新鮮!有檔次!」目前,對大多數廣州人來說,去大劇院看演出,還是一件「開洋葷」的事。由扎哈·哈迪德設計的大劇院外形奇特,內部裝飾現代感十足、寬敞明亮,是一流的劇院,這是廣州從未有過的。更重要的是,大劇院位於珠江新城CBD,南向珠江,入夜後, 「小蠻腰」變身七彩「扭紋柴」,海心沙、省博物館的燈光設計也奇異絢麗。

迎着江風,如此夜景確實是廣州難得的開闊之地。

大劇院辦企業年會

佔據了如此的地利,再加上自身定位為「與國家大劇院、上海大劇院並列的三大國際級劇院之一」,廣州大劇院從一開始就確定了高規格的演出檔次。但從最初的招標開始,廣州大劇院就是獨立運營的機構,是首個「零編制、零補貼」的大型國家級劇院。中國對外文化集團公司獨立負責大劇院的運營,廣州市文化局只是作為監管方存在,負責監督、核算,並不給予財政上的補貼。因為要自己「搵食」,所以大劇院成立一年來,出現了不少有「掙錢」意味的活動。

最轟動的莫過於今年1 月,不少廣州的優質企業「耗擲百萬包下大劇院開年會」的新聞。1 月19 日《南方都市報》就有報道寫: 「有沒有想過,因為一場年會,自己的作品有機會登上廣州大劇院的舞台和展廳?」據報道,包下大劇院開年會的某建築公司,不僅邀請員工觀看一場與建築設計行業有關的話劇,並在劇場內展示員工的各類作品。

話劇開始前,員工自製的DV 短片可以在劇場內播放。在劇院開年會的公司不止這被媒體報道的一家。

房產商進軍藝術殿堂

跟大劇院合作最密切的商業活動,還是各類房產商。有去大劇院裏展示樓盤的,有冠名的。冠名不稀奇,稀奇的是什麼呢?比如4 月底,大劇院慶祝一周年時曾舉辦「今夜無人入睡」意大利歌劇藝術展。這個展覽不僅揭幕儀式在地產商的樓盤裏舉行,展覽展出的一百餘件珍貴展品,包括普契尼的手稿、歌劇首演海報及他生前唯一的影像資料等,也在大劇院和樓盤兩頭展出。更不要說該地產冠名的大劇院新年音樂會,發布會將貝根布克交響樂團拉到樓盤前演奏。大洋網發布的新聞裏這樣寫道:「大劇院藝術總監徐民奇在參觀了廣粵天地後曾經不絕的讚嘆: 『我去過世界很多地方,包括音樂之都維也納、音樂搖籃俾而斯等,閱歷了無數音樂的殿堂和藝術的城市;發現XX 樓盤很像國外藝術殿堂。』……不謀而合,來自世界音樂巨匠格裏格故鄉的貝根布克交響樂團在來臨XX 樓盤後更表示來到這裏的感覺就像他們的故鄉,這裏的每一塊磚每一塊瓦都洋溢着一種藝術的張力。」今年1 月,「兩會」召開時,人大代表倪惠英曾叩問「廣州大劇院,你為誰而建?」,指出「廣東投資十幾億建好大劇院,就交給公司經營,結果劇團進場租費一次要20 萬,票價能賣多少錢?算下來要上千,老百姓誰看得起!本地演員難上台,怎麼成長?」事到如今,問題依然在。

米亞
廣州大劇院

2010-12-02

[舊文分享] 陳雲 : 理性務實說西九



最近重讀陳雲大師的《香港有文化》,眼見大師在最後一章狠批西九為「惡之花」,於是認認真真找回大師當年於報章上評論西九之文章。雖然現時西九第二輪諮詢已過,但在揀餅模與分餅仔以外,也推推舊文好好反思西九本身是一塊怎樣的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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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性務實說西九
( 信報財經新聞 | 2007-10-04 )

編按 香港的文化政策像四月的太平山,被雲霧重重圍困,市民觀之如五里霧中遊大觀園,只聞美好願景,真容卻難得一見。西九發展方案反覆折騰,文化委員會報告書建議的改革泥牛入海,保育政策忽冷忽熱……。市民看不透遮掩決策邏輯的面紗,除了怪罪問責人,月旦文化之際,難以有的放矢。事實上,政府也從來沒有清晰而獨立的文化政策,每每是便宜行事,見步行步。
陳雲在政府山修煉五年,如居雲上,眼觀文化政策如何順宦海潮流而飄盪。在下山撰寫香港文化政策史之際,他因公忘私,暫擱〈我私故我在〉專欄,先以一系列文章,探討西九及香港文化政策近況,交代五年民政局幕府生涯之所思所想,是為〈雲上的日子〉。

沙田已有文化區,何不來個管理局?沙田歷史悠久,政府率先在此引入城市規劃概念之後,成了人口最多的新市鎮,是城市上班中產族的聚居處,如果略作改動,便已有個現成的文化區。探討西九文化區的管理架構之前,何不先做個沙盤推演,看看實情?

沙田有文化場館群落,連綿有十個私營商場、兩個公營屋商場,有中央公園、史諾比主題公園、賽馬場、單車徑、城門河、萬佛寺、車公廟、望夫石、曾大屋等景色,又有體育學院及體藝中學等體藝教育設施,如果將沙田大會堂、圖書館及文化博物館公司化,政府注資成立營運基金,組成「沙田文化管理局」,馬上可以在沙田康文署總部辦公(前區域市政局大樓),加建沙田大會堂,在公園空地多建幾個小場館,政府再動用可以隨便支配的外基金,運用政治影響力,收購附近的商場,用商場部分租金收益補貼文化場館,然後在商場增設文化活動和展覽,招徠人流,引人入勝,沙田文化區的概念就形成了。包裝得宜,甚至可以變成嶄新的房地產信託基金上市,公開招股認購。

癡人說夢的「文化區」

聽到這裏,你會直斥我妙想天開,簡直癡人說夢!但是,這個看起來荒謬絕倫的建議,可要比政府提出在西九收租經營文化區的模式合理得多啊。說到底,沙田是個有各種成熟的條件,而西九,是遠離民眾的飛地,十劃未有一撇。

返回現實吧。目前沙田的新城市廣場連同幾個鄰近商場地帶,是香港人流最多的商場區,租金收益前景美好,然而,一心去逛商場的人很少去沙田大會堂,儘管之間只是隔了一條短短的有蓋行人天橋。「自由行」政策之後,大陸遊客蜂擁來沙田購物,很多住在鄰近酒店,但絕少會順路去沙田大會堂和文化博物館。沙田是中產和基層混合居住的大城鎮,更是連接新界與九龍的交通樞紐,沙田大會堂的觀眾,都是從鐵路網(東鐵、馬鐵)和廣泛連接民居的公車網輸送來的,西九有這個優勢嗎?曾德成局長口中的港穗高速鐵路總站,會為西九帶來奇嗎?艱苦栽培數十年的沙田,文化設施的成就也不外如是,西九行嗎?

改變賣地歸公的社會合約

辦一個場館與藝團雲集的文化區,屬於文化政策上的創意管理(creativity management),政府決意注資補貼文化,代市民行使美學和品味判斷,需要若干冒險精神,但冒險得來,決不可違反公共行政及公共文化的大原則。現在西九諮詢文件,最大的危機,不在於建多少演藝場館,也不在於是否盡快上馬,是否成立西九管理局,而是在於政府在文化服務上,竟然採取房屋委員會、鐵路公司、機場管理局及貿易發展局的營運模式,錯把文藝當成是必不可少的民生服務,實行「以土地補貼服務」的方式——政府變相買斷了商場業權,然後用商場的地租去供養西九管理局,使之能夠財政自主,成為獨立王國,以後不必受到大部分民選的立法議會的年度撥款監察。此中,危機四伏,立法議會萬一大意,草率通過政府提交的西九管理局法案,隨時鑄成大錯,遺害百姓。

房屋委員會、鐵路、機管局及貿發局的營運模式,無疑是以土地收益(賣地或場租)補貼服務虧損,並使其獲得財政自主權。然而,房屋、集體運輸、機場和促進貿易及會議展覽服務,都是現代城市不可或缺的公共服務,其服務原則上都可以全民共享,惠及全港,不會偏袒某個階層或某個地區,況且服務亦有客觀標準,可以量度成效,便於公眾監督。為市民提供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務,如果受到民主議會的直接監察,勉強可以說得上是公共服務,但西九是屬於已經滿足基本需求之後的第二期場館興建,而其發展路線主要將是採取商業市場傾向的高檔文藝,並非全民共享,其收益亦難以惠及整體市民,故此絕不可採取「以地養文」的模式。否則,日後各種事業都會假借公益為名,在發展項目上向政府索取隱性的土地補貼,令港府的賣地收益愈來愈多被人截留或「抽水」,失去賣地的公共財政收入。犧牲舊區居民,以填海或重建方式,賣地補貼公共開支,充實庫房,是香港的社會合約之一,西九「以地養文」的模式,是改變了「賣地利益盡歸公家」的社會合約,不可不慎也。

文化人管商場:兩頭不到岸

政府連房屋委員會的商場管理都不滿意,都要私有化,連管理物業幾十年的專局最終也要被迫放棄商場營運,政府何以妙想天開,竟然相信混雜了文化人、贊助人、商家與退休高官的西九管理局,人多口雜,可以妥善管理一個高檔的商場?為何不將商場用地拍賣,將款項歸公——當中也可抽出若干成數為文化基金?難道這些準備「分田分地」的文化諸侯,真的可以創造商業奇嗎?如果他們可以創造商業奇,根本不應稀罕政府的土地補貼了!

以前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也是財政自主的獨立王國,在政府的協商下,每年抽取差餉(房產物業稅)之中的幾個百分率(一般是百分之三至五)做議會主要收入,補貼包括文化康體在內的市政服務。但是不管市政局的文化品味如何,上世紀八十年代,市政局好歹都是逐步民選的議會(一九九五年全部民選),擔正文化民主(cultural democracy)的名義,為全港市民提供公共文化服務。港府的諮詢文件,雖然強調管理局將如何如何問責,但建議中的西九管理局的問責程度,比得上民選的市議會嗎,比得上立法會監察之下的年度撥款嗎?

創意管理的第一條規律,就是管理不來的,就不應勉強管理。隨其自然,彼此互動,期之以年,水到渠成。連香港地產商都對商場發展無甚把握,發展高檔品味的商場,本地的成功例子聊聊可數。西九的商場應該拍賣予發展商,起碼保證若干程度的成功,將來再與文化場館的管理當局磋商互動就好了,冒險委託文化當局管理,胡亂cross-over,難免兩敗俱傷——商場不成商場,場館不成場館。在創意管理之前,先做好風險管理。這是創意管理的第二條規律。根本不宜用文藝法定組織管理的商場,委託予法定組織管理,只是將弊端用制度來隱藏和延擱,導致議會無從問責而已,香港這方面的例子還少嗎?

企圖擺脫議會監督

由於文化政策是一門專業,目前香港輿論評論西九,都不能觸及問題的核心:文化當作公共服務的理據,以及創意如何管理。況且西九已經一拖再拖,放棄了單一招標之後,政府的錯誤減少了,輿論與議會都彷彿覺得應該放政府一馬,新進的中年官人,比朱培慶還要急色,顧不得「馬上風」了,更紛紛催促「上馬」。

目前西九的輿論批評,老調重彈,了無新意。反對的有:招標論與地積比例論、場館變成大白象論;贊成的有:藝團缺乏場館演出首本節目論、場館建築比賽創造香港地標論。聽得市民神情麻木,意興闌珊。專制政府推出方案,最喜歡「輿論疲乏」的境況出現,因為可以為所欲為,即使鑄成大錯,事後也有民意和議會可以抵賴。當年倉卒推出「強積金」方案,也是延擱多時,弄到輿論疲乏,結果立法會無甚異議而草率通過,引致今日謬誤百出,例如積金投資機構竟然是跟隨僱主而不是跟隨僱員,如今眼看西九方案,將以扶植文化之名,加速上馬之聲,鑄成大錯了。

政府經營公共文化(public culture)其中一個的大原則,就是確保公共文化不會違反公眾利益,其中一個最大保證,就是當中的大筆經費,必須受到議會監察。即使需顧及文化團體跨年規劃,也可用整筆撥款(block grants)的形式,藝團可靈活調度,問題是必須經由議會撥款。目前民政局及屬下的康文署,藝發局、演藝學院及藝術中心等的經費,都受立法會的年度撥款監察,確保民意有效監督。假若西九管理局取得可觀的商場租金補貼,享有財政自主,那麼它捧出市場或美學之名,浪費公帑為實,專門推出崇洋媚外、為美帝臉上貼金的作品,推出反共辱華作品,或向自己喜歡的藝團輸送過分的利益(可以合法進行!),或推出泛濫的商業媚俗作品,又或推出媚共的樣板戲,公共文化變為商業文化(commercial culture)或私家文化(private culture),市民均無從透過議會,加以有效的過問。諮詢文件列出的所謂問責方式:《防止賄賂條例》啦,董事申報利益啦,出席立法會答問啦,有公務經驗的人都心知肚明,在虛無飄渺的文化服務上,一旦財權在手,即可為所欲為,此等限制,形同虛設,得啖笑而已。二○○三年,港府胡亂「科水」予美國商會舉辦的《維港巨星匯》,扔錢落海,冤哉枉也,問責去了哪裏?教訓還不夠深麼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