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學年代,好想英文進步,不斷操 past paper,又上補習班,可是沒有帶來任何改變,我的英文由頭到尾到是 D 來 D 去。
最近 iPhone 壞了,無聊下開始讀英語小說,由經典的 Animal Farm,到通俗的 The Devil wears Prada,怎料愈看愈覺得有趣味;加上我常愛「讀」書(真是「讀出聲」的「讀」),自覺連英語會話都流暢了。以前在學時有那麼多時間,卻把時間放在沉悶及沒意思的操 paper 上;現在返工湊仔日忙十二小時,只靠書不離身,等車坐車時偷閒閱讀,只怪讀書的時間太少了。
人生就是這樣,年少的青春總是浪費在無聊的追逐之上。我多希望年少的時候是多讀書,而非操 paper!
"青春總是浪費在無聊的追逐之上"
ReplyDelete青春不會浪費的啊~~~人總覺得今是而昨非
沒甚麼大不了, 一切都是經歷, 每天都在成長
你在"讀"書時, 閃在聽嗎?
閃總愛在我讀書的時候扯我的頭髮!
ReplyDelete